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大河镇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01 | 标段(包)名称 | **县大河镇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
公告内容
**县大河镇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
1.1.5 采购需求:新打300米机井1眼及配套,井房1处,管道500米,**50吨蓄水池及增压设备,电缆1500米,节门井2处,维修供水点2处。(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 %,(残****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合同分包
□分包:
√否
□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时间:2026 年 08 月 06 日至 2026 年08月 12 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标服务“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0元
(1)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 年 08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不收取 √ 收取由 √ 采购人 ¨ 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0%计费。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不执行
¨执行,执行方式: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7)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8)本公告发布媒体:“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县大河镇大河村**街1号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世****广场7号楼1单元1402室
联系方式:0313-****050
项目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0313-****050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世****广场7号楼1单元1402室
联系方式:031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