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8 10:00:00,更正为:2026-08-21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8-18 10:00:00,更正为:2026-08-21 10:00:00。标书代写
1.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5)序号4付款进度安排的符号标识“★”;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5)序号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更正为:“分期付款”;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中增加内容(采购全部包均适用):“序号2-★-付款进度安排(说明:因系统固化原因,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不适用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2)进度款,‘供应商完成交货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9%’;(3)尾款,‘履约完成后(指质保期与承诺时间届满),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5日
计划备案号:510********200005665[2026]00197;
监督投诉单位:****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0054;
地址:**市**区五津街道武**路163号;
采购预算:采购包1:****000.00元,采购包2:1,273,260.00元,采购包3:480,000.00元,采购包4: 922,000.00元,采购包5:176,100.00元;
最高限价:采购包1:****000.00元,采购包2:1,273,260.00元,采购包3:480,000.00元,采购包4: 922,000.00元,采购包5:176,100.00元。
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名称:****
地址:**市**区兴园十一路12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3777转1、177****96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3777转1、177****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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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