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筑垃圾堆填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审批(具体见附表)。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予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期为2026年8月5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626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721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筑垃圾堆填场建设项目 | **市**区于家庄镇郎村村南侧 | **** | **森汇****公司 | 占地面积115333 平方米,购置装载机1台、洒水车1台、推土机1台、挖掘机1台、雾炮机1台、移动洗车机1台、工程洗车机1台、垃圾清运车1台、手推车2辆、翻斗车1辆、蛙式打夯机1台等设备用于垃圾堆填。项目完成后,可堆填渣土175万立方米 | 大气环境: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封闭式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材料堆放区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出入口设置高标准的车轮冲洗、车身清洁等自动化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建立定时洒水清扫制度,配备足够的洒水清扫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施工现场在道路及易产生扬尘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基坑开挖阶段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喷雾等湿法作业降尘措施,边作业边降尘。运营期场区采取全路段地面硬化、专人每日定期清扫,场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在装卸车、堆填过程同步开启雾炮机,对装卸料、堆填作业面进行持续洒水抑尘,另外在堆填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对当日未完成堆填的作业面实时覆盖防尘网。 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堆填区渗出水收集后用于堆填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声环境: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同时合理规划作业时段等降噪措施。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泥、废旧金属、木材以及其他可利用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沉泥收集后送至堆填区堆填处理,废旧金属、木材以及其他可利用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