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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省**市**县乡村**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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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省**市**县乡村**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 ||
| A02-124********886991F-****0722-000001-4 | ||
| 更正公告 |
**省**市**县乡村**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项目**省**市**县乡村**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监理,于2026年7月23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因交易系统原因,导致电子保函系统无法对项目名称进行更改,故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中项目名称为“**省**市**县乡村**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监理”或“审批**省**市**县乡村**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监理”均视为有效。
本次公告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原定的开、评标时间不作调整,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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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