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川路(华山道-国祥道)道路、排水及配套设施工程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 项目名称 | 海川路(华山道-国祥道)道路、排水及配套设施工程 |
| 建设地点 | ******科技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7015.21万元,****科技园内建设海川路(华山道-国祥道)道路、排水及配套设施工程。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南起华山道,北至国祥道,全长552.944m,红线50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随路敷设d600mm-d1650mm双排雨水管道1147.7米、d400mm双排污水管道1018.1米,同步建设绿化、交通、照明及智能交通等配套工程。该项目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废气收集及防治措施、噪声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合理设置料场,落实施工场地洒水、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散体物料密闭运输、苫盖、设置围挡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做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保养及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尾气排放达标。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市政设施处理;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泥浆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 (三)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为主要噪声源,应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施工作业机械、设置临时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声环境保护目标处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4a类标准昼夜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要求。施工期严格落实土石方调配、围挡、苫盖等工程防护和绿化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做好植被恢复后的常态化管护工作。 (六)控制运营期噪声影响,采取禁鸣、限速、加强绿化以及远期降噪路面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加强营运期道路路面、隔声设施的日常养护,确保降噪效果。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 |
****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