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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许可证号: | **** |
| 发证机关: | **华侨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局 |
| 发证日期: | 2026年7月29日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市海湾体育公园 |
| 建设位置: | **市珠港**黄厝围片区LH-04105控制单元 |
| 建设变更内容: | 1.调整体育公园建设范围,****广场、运动场地、跑道及步道)、绿化和给排水做优化调整; 2.调整部分铺装样式; 3.调整绿化植被品种和数量。 |
| 变更后规模: | 公园总建设面积118781.92平方米,实用地面积88479.90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59364.02平方米,园路、平台面积22168.54平方米,水体面积6735.90平方米,建设两个公厕,其中**公厕119.44平方米,中区公厕92.00平方米。其他内容不变,按原建字第****002025GG****518号意见表内容执行。 |
**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
****环境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