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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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园区钓梁区块4号部分场地(约18.03亩)六个月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32.40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
出租面积
| 约18.03亩(实际移交面积以第三方测量报告为准)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8-0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8-19 |
出租标的地址
| ****园区钓梁区块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宋女士|联系电话:0580-****300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园区钓梁区块4号 |
| 土地证号 |
国海证2016B330****2041号 |
| 土地面积 |
18.0300平方米 |
| 用途 |
混凝土T字梁浇筑 |
| 类型 |
围垦成陆 |
| 使用年限 |
|
| 已使用年限 |
|
| 使用期限 |
至2066年8月30日止 |
| 标的状态 |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6年9月17日截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国海证2016B330****2041号,标的为海涂围垦成陆,权证为海域使用权。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事项披露:标的为****所有,授权给****代为管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签订租赁合同。 7、收费事项说明:承租方收费标准为租金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取1.5%,50万元-200万元部分收取1.2%,200万以上部分收取1%。(交易服务费按分段累加法收取)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80-****782 |
| 联系地址 |
****园区迎宾大道116号A座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2.40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32.4万元(租期内总租金)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在项目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浙交汇”平台完成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仅限用于混凝土T字梁浇筑使用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总租金的10%,期间不计息 2、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租赁物施工建设、设备设施安装使用、经营资质等相关的各种许可和证件,出租方在提供资料方面予以配合。办理许可所需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办理许可所需的时间包含在合同租期内。承租方在拍租前已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租赁物能否取得相关许可及办理时间,因租赁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取得许可的,承租方后果自负。出租方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标的承租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建设租赁场地内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气等开户手续,水、电、气等费用自行向相关部门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含标高、土地性质、周边环境和作业条件等)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需对此已经有充分了解并无任何异议,承租后不得以存在的瑕疵或缺陷为由要求退租或拒付租金。 5、承租期间,承租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改造、装修、维护、安装所需的临时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的,应事先制定建设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需向出租方书面备案。承租方的投资建设由其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安全生产、维修保养、管理看护等责任。 6、承租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生产、安全、环保、卫生、消防、市场、建设等监管规定,自行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并依法合规、文明规范经营,****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和监督。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原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租赁起始日为标的移交之日,租金起算日以从标的移交之日起算。如遇特殊情况,则标的起算日期以出租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9、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从事与普货码头(堆场)经营相关的业务,不得与其他同类码头(堆场)经营业务单位进行**。 10、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使用、抵押租赁物或将租赁物资产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11、承租方如需使用码头,须优先使用出租方普货码头。 12、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
| 租期 |
6个月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 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 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 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权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宋女士 |
电话 |
0580-****300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区**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C座21楼2105室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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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5、堆场租赁合同(18.03亩).doc下载预览
新版2025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下载预览
海域使用权证(挂牌使用).pdf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钓梁区块).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钓梁区块).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