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T2021-19号地块建设项目代建及销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T2021-19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局以徐铜经发备〔2025〕6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XT2021-19号地块建设项目代建及销售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市**区**路东侧;
2.2.项目名称:****XT2021-19号地块建设项目;
2.3.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128.1亩,总建筑面积约28.4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面积约8104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7.1万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7.27万平方米,地下 不计容建筑面积约9.83万平方米),配套商建用地面积约433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0.65万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0.6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指标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人力**管理、行政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资产交付、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财务管理等项目开发全过程的管理以及协助财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项目前期阶段,组织项目可研、规划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配合甲方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营销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项目后期阶段,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以及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审计、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委托管理合同中约定)。
2.5.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项目总销售额的5.0%;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服务周期:①整体管理服务期限为:【54】个月+【12】个月的维保期(维保期自项目最后一期房屋完成交付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届满,双方确定不**管理服务期限,乙方方可撤场(现场管理人员在最后一批集中交付后,现场需至少留二名工程人员负责维修等工作,在维保期内,现场维修人员应满足现场要求,如应甲方要求,现场人员不满足管理要求,乙方应相应增加维保期内的维修人员。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的人员必须在配合完成工程结算且本合同的结算全部完成后方视为服务期结束),甲方应予配合并完成交接工作。
②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54】个月(以首批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开发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交付条件为止),销售周期暂定为【54】个月(以首次开盘之日起开始计算至项目整体管理服务期期限届满为止)。以上时间目标暂为估算,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且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30】日内将项目全景开发计划提交甲方确认,项目全景开发计划(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确认的调整方案)作为双**式确定的项目开发时间目标,项目开发时间目标≤整体管理服务期。
③本项目若分期开发、销售,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45】日内将项目整体销售计划提交委托方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将当期销售计划提交委托方确认。A.代建管理方需完成项目住宅已销售面积大于地上住宅可销售面积的90%,B.代建管理方需完成项目地下可售车位已销售个数大于车位可销售个数的50%,销售目标完成期限指取得预售许可证日至销售回款日。上述A、B2个目标均完成视为代建管理方完成项目销售目标,项目配建的商办考虑业主方自持,不做考核要求。
2.9.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2025年度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指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
3.3.投标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贰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4.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 万元整;
收款人:******服务中心
开户行:****银行**路支行
账户号:320********100****2814
4.2.****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标书代写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标书代写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标书代写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21日17时。
(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2026年8月21日17时(**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电子标服务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10时30分(**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人地址: **市**区
联系人:张尚 电话:0516-****9928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大**金融集聚区E座15层
联系人:赵尔铎 电话:0516-****0003
****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