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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并指定**盈科****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的重整收入、分配以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等情况,现通过公开选任的方式招募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进行结案审计。 一、参选机构条件 1.参选机构应依法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机构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参选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4.参选机构具有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的审计工作经验,应当入围**高院一级(甲级)管理人名册; 5.参选机构具有司法审计工作经验,****法院对外委托审计机构名册者优先; 6.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二、时间和报价要求 参选机构需在签订业务委托协议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总报价不得超过15万元。 三、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向书面提交参选文件及与之内容相对应的支持性文件。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加盖公章: 1.参选机构介绍,参与的审计项目及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的审计经验资料,****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 2.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院对外委托机构名册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3.拟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授权委托书,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 4.开展审计工作所需资料、初步工作方案、报价方案以及收取费用的时间,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的全部费用。 四、提交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8月10日16:00点前将参选文件、保密服务承诺书(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后发送到****@163.com邮箱。 联系电话:152****4050 ****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