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鄂州市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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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

采购部门:****办公室

****编制

2026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询价步骤及方法

第四章 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第七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EZAQ****03101)

(受邀请供应商名称) :

因业务需要,****拟对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专卖人员意外保险,包含意外伤害、公共交通意外、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

预算金额: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标书代写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标书代写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标书代写

4.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公司****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领取方式:

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标书代写

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0元/项目。

联系人:乔瑾

联系电话:0711-****942

领取时间:2026年8月7日00:00至2026年8月12日00: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0时30分。(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送达地点:****401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7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六楼东会议室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询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标书代写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乔瑾

联系电话:0711-****946

电子邮箱:****@qq.com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0****365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条 款 内 容

1

项目名称

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

2

项目编号

****

3

资金预算

2万元,按照65人参保一年的标准,保费总额不高于2万元。

4

采购内容

专卖人员意外保险,包含意外伤害、公共交通意外、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

5

服务期限

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一年。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与询价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相同)

7

报价要求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有效期,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超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8

样品要求

不需要提供样品

9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 1 本、副本 1 本

10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标书代写

11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按格式要求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名章;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名章。

12

响应文件装订

要求

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并在密封骑缝处也加盖公章。

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8月17日10时30分

14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省**市文星大道102****公司401室 乔瑾收

15

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2万元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6

询价小组

由采购部门代表 1 人,评审专家2 人组成,共 3 人。

17

评审办法

最低价中选法

18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采购人根据质量及服务均可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0

分包与转包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若成交供应商违反规定分包、转包,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21

其他须知内容

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本询价文件最终解释权属采购人。采购人的一切活动适用于《湖****采购办法》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

(针对具体项目,上述须知内容未能列明的,可增行或在该栏目中予以列明)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的报价和询价。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2.2“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邀请资格,确定为询价对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询价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3“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文本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项规定要求一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询价小组将拒绝其参加询价。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4.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5. 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2 采购人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任何服务费。

6. 供应商一旦参与询价,就被视为接受了本询价文件要求(以书面申明偏离的除外)。

二、询价文件说明

1.询价文件内容

1.1询价邀请书

1.2 供应商须知

1.2.1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二) 供应商须知

1.3 询价步骤及方法

1.4 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

1.5 评审方法

1.6合同主要条款

1.7响应文件格式

2.询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标书代写

2.2供应商未对询价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小组将视其为同意。

2.3询价修改文件是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4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澄清(答疑)纪要、询价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询价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2.5询价供应商如对修改后的询价文件仍有疑问,****小组提交书面文件,****小组予以解答。****小组对询价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文件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1.询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保证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2.响应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2.1询价响应书;

2.2法人证明;

2.3法人授权委托(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必提供)

2.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5询价报价表;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和相关材料;

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和相关材料;

2.8信誉承诺;

2.9不良行为记录和信用报告;

2.10技术部分

2.11商务、服务部分

3.文件格式、语言及计量单位

3.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2所有材料、文件与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有关资料如不能提供中文材料,可提供英文材料);

3.3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4.报价要求

4.1响应报价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一律使用人民币结算,且均为含税价,包括货物采购费用、原辅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质保期内检测维修维保服务费及税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2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4.3偏离询价要求以及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装订要求

5.1响应文件份数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一致;

5.2 编制及装订要求

5.2.1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的资料文件都须按要求盖章或签署;

5.2.2响应文件中出现的供应商名称应写全称;

5.2.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格式和要求,组织资料,将商务部分、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一起装订成册,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5.2.4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外包封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询价日期等,并在密封条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5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进行报价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一致;标书代写

6.2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询价地点;标书代写

6.3采购人如因故推迟询价开始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标书代写

6.4响应文件有如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6.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标书代写

6.6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询价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7.响应有效期

7.1本项目询价内容自询价之日算起 90 日历内有效。询价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询价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询价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其他

8.1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第三章 询价步骤及方法

一、询价小组的组成

1.询价小组由********采购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一致,小组成员数量应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部门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1/3;****小组成员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部门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1/3;

2.询价小组负责独立开展对供应商的评审,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二、评审

1.询价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2.询价小组依据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要素表审查各供应商是否符合询价资格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入询价,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退出询价。

3.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4.有下列情况,将作出如下处理:

(1)供应商响应或报价未能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有可能影响询价结果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因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有权怀疑其恶意低价竞争,可要求其在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该供应商本次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未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的,将按无效说明处理。

5.有下列情况,将终止询价: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标书代写

(4)法律法规确立的其他条件。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询价小组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按照价格从低到高排序,并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烟草行业指定的媒体上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质疑、投诉

1.询价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购部门提出质疑。采购部门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采购部门、监督部门,由采购部门、监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答复事宜,并于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2.提出异议或质疑的供应商对书面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限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

五、签订合同

1.签订时间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业务合同,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

2.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询价过程中有关的澄清及承诺文件和成交结果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履约验收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烟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烟草商业系统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鄂烟办〔2023〕1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四章 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

1.采购物资清单如下:

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保障内容

保额

1.意外伤害

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按保额100%赔付;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国标1-10级)按对应比例乘以保额赔付,最高以保额为限。

50万

2.公共交通意外

乘坐民航班机意外伤害

100万

乘坐营运列车意外伤害

50万

乘坐营运轮船意外伤害

50万

乘坐营运汽车意外伤害

30万

3.意外医疗

对符合社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含乙类个人自付和丙类自费费用),按100%比例赔付,累计以保险金额为限。

5万

4.意外住院津贴

因意外事故住院,按150元/天赔付,年度180天封顶。

150元/天

保险期限:一年(预计65人参保)


第五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中选法”,****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

二、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

详见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项要求。《资格性审查表》见本章附件1。

2.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及格式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询价活动终止。《符合性审查表》见本章附件2。

3.推荐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按照价格从低到高排序,推荐不少于3个候选人,并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排名靠前的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询价小组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询价。


附件1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内容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3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查询条件包括时间、刑事案由、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标书代写

4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公司****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

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备注:合格打“”,不合格打“X”,有一项不符合的,采购小组应当取消其报价资格。

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内容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1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

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3

报价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4

采购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5

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6

响应供应商未出现采购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

7

响应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0备注:合格打“”,不合格打“X”,有一项不符合的,采购小组应当取消其报价资格。

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以下合同主要条款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签订正式合同以谈判结果与供应商合同模板为准。)

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协议

甲方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国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员工综合福利保险计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险协议构成

1.1本保险协议所附条款、保单、投保单及与本协议有关的被保险人名册等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经签署的书面协议等凡与本协议相关者,均为本协议的有效构成部分。

二、 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

2.1甲方为投保人(下文中统称“投保人”)。

2.2乙方为保险人(下文中统称“保险人”)。

2.3被保险人分为主被保险人,下文统称为“被保险人”。

三、 保险期间

3.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险人基于本协议承担的保险责任起止时间以保险人出具的有效保险单上载明的时间为准。该保险期间构成本协议项下指的“保险年度”。

四、 保险计划

4.1被保险人的保险计划

4.1.1主被保险人每人每保险年度保险计划如下表:

项目名称

保障内容

保额

1.意外伤害

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按保额100%赔付;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国标1-10级)按对应比例乘以保额赔付,最高以保额为限。

50万

2.意外医疗

对符合社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含乙类个人自付和丙类自费费用),按100%比例赔付,累计以保险金额为限。

5万

3.意外住院津贴

因意外事故住院,按150元/天赔付,年度180天封顶。

150元/天

4.公共交通意外

乘坐民航班机意外伤害

100万

乘坐营运列车意外伤害

50万

乘坐营运轮船意外伤害

50万

乘坐营运汽车意外伤害

30万

五、 保险费

5.1本协议项下主被保险人投保人数为***人,具体费用以实际人数为准。

5.2本协议主被保险人人均保费为人民币***元,交费方式为趸交。

5.3价格相关条款(根据适用情形在相应条款前的方框()中勾选)

含税金额: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费用金额或费率均为含增值税金额,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不含税金额: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费用金额或费率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的增值税金额为***元或(增值税率为**%)。本合同下所涉的增值税应税业务保险人有权在合同价款之外收回适用于该业务的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费。

5.4发票相关条款

(1)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收到款项后,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具发票。保险人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税收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发票开具要求。

(2)投保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所需的必要信息。由于提供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损失)由投保人自负。

(3)如果发票必要信息发生变化,投保人应在信息变化时及时告知保险人。投保人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有效信息造成发票有误或丢失,保险人不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业务发生退费、减费或其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的情况,投保人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收规定退回保险人已开具的发票或提供保险人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所需的有关资料。如果因为投保人单方责任导致增值税红字发票无法开具,保险人有权不予退回相关款项对应的增值税金额。

(5)投保人在收取保险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如发生丢失、灭失、被盗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导致取得发票无法抵扣税额,保险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六、 责任免除

6.1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疾病、中暑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猝死;

11.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向投保人之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相应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相应的现金价值。

6.2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9.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1.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6.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意外住院现金补贴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八)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

(九)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十)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一)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十二)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6.4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疾病、中暑导致的伤害;

(八)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十)猝死;

(十一)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十二)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三)被保险人违反《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超载驾驶;

(十四)****车行驶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时速50%以上;

(十五)被保险人驾驶机动车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

(十六)被保险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驾驶或乘车。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向投保人之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相应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七、 指定医院

7.1****医院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二级(****医院。****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1)****医院就诊治疗,****医院****医院条件限****医院治疗时,****医院会诊,出具转院证明并经保险人同意;

(2****医院的分院、外宾病区、特诊病区、特需病房和VIP病房等同类病区或病房不在规定的范围内;

7.2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需提前15天向当地理赔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方可承担此部分责任。

八、 投保程序

8.1 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的一般程序如下:

1、投保人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投保单(需加盖投保人公章),投保人向保险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有效期限等;

2、投保人向保险人提供被保险人同意投保本保险的有效证明、被保险人名册(需加盖投保人公章):主被保险人名册,主被保险人名册内容需包含主被保险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工作城市、月基本工资额、员工职业、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所在城市、****银行帐号、是否参加社保、社保所在地、保障方案等项内容;被保险人名册需同时提供电子版人员清单及名单清册(一式两份);

3、投保人向保险人提交被保险人的相关告知和证明文件(例如个人健康告知、收入证明等);

4、投保人向保险人统一缴纳保险费;

5、核保通过后,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

6、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协议的约定开始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九、如实告知

9.1 订立本协议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协议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在订立本协议或投保人增加被保险人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书面告知。所有告知事项以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

9.2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资格。

9.3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9.4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9.5 投保人、保险人信息变更。投保人或保险人任何一方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另一方将按本协议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发生变更的一方承担。

十、被保险人变更

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变更按如下规定处理:

10.1 被保险人加保:

投保****公司工作之日起内且在保单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经审核同意后根据投保人的书面通知签发批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按新增加人员的实际保险期间收取保险费。新增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以批单载明的日期为准,新增被保险人保险费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收保险费=加保人员年保险费×(实际保险天数/保单保险天数)。

10.2 被保险人减保: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离职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离职之日起即行终止。投保人应在被保险人离职之日起且在保单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后,保险人据此签发批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但若该被保险人已经发生身故、残疾或重大疾病理赔,则投保人不得对该被保险人申请退保。

具体计算公式为:

退保金=已收保费×未满期保险天数/当期保险天数

*本协议所称“离职”系指以下几种情形: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解除劳动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以及其他被保险人不在投保人处从事工作,且投保人同意按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终止处理的情形。

10.3被保险人信息变更:

被保险人名册上的以下信息:开户行名称、开户银行所在城市、****银行帐号、是否参加医保、医保所在地,如发生变更,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最近十日被保险人变动后的最新信息。

十一、定期结算

11.1结算项目:

双方确定就本协议所约定的团体人身险短期保险,在保单有效期间内,设定特殊的资金结算机制。定期就该保单下增加被保险人、减少被保险人、保障变更(包括增加保额、减少保额、增加附约、减少附约、层级变更)、短期险人员变更、职业变更、月薪变更申请所发生的应缴/应退保费进行资金结算。

协议签订后,不再采用逐笔缴费/退费的方式,而是达到结算周期后,通过一次性结算方式完成保费的划转。

11.2结算时间

双方确定3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最后一个结算周期届满日期为保单满期日。乙方在结算周期内受理甲方的保全变更申请。

每一个结算周期届满后0日内为追溯期限,在约定追溯期限内乙方仍然受理甲方在本结算周期内发生的上述保全项目变更申请,超过追溯期限则不再受理。

追溯期限届满后30日内为结算期限,双方应在结算期限内完成本结算周期发生保费的结算,以及保费的收付。若甲方在本结算周期内提前结算的,则结算期限从甲方提出结算确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11.3结算保费

乙方在每一个结算期限开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定期结算通知书》附结算清单一并寄送给甲方。

甲方在收到《定期结算通知书》及所附结算清单后,应及时完成结算清单内容和结算金额的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定期结算通知书》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应及时完成保费收付。

结算清单和结算金额确认后,如果结算金额为“应退保费”,在本次结算期限内乙方应将“应退保费”一次性划入甲方账户;如果结算金额为“应缴保费”,在本次结算期限内甲方应将“应缴保费”一次性划入乙方账户。乙方在收到保费后,给甲方出具相应的保费发票。

11.4保全作业

乙方收到甲方的保全变更申请,审核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单,并将批单、明细清单确认书回复甲方(如甲方开通乙方提供的网上保全服务,甲方可以自行网上查询)。保全变更内容及生效日以批单或明细清单上载明的为准。

甲方在收到批单、明细清单后应核对保费和内容,如有疑问,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与乙方核实;超过结算期限届满日则视为甲方同意上述内容。

甲方每次提供的变更申请涉及到的人员超过20人以上,应同时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清单。

若单个被保险人或分摊到每个被保险人的保险费金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或者单个被保险人或分摊到每个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总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帐形式缴纳的,则甲方应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该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若单次结算金额为应退保费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则甲方应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11.5特别约定

若在一个结算周期届满前已发生的保全变更业务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首期保费的 30%,应当提前办理保费结算手续。

结算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资金结算义务,按以下原则处理:

(1)若甲方不履行结算义务,乙方有权暂停受理甲方提出的保全申请,直至甲方结清所欠缴的全部保险费,在结清前不允许对本协议约定保单进行总单退保和拆分等处理。

(2)不承担未结算期限间新增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直至甲方结清所欠缴的全部保险费。

若在签订本协议后,发现甲方尚有其他保单有“应缴保费”逾期未结算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甲方名下超期未结算保单超过5张,在结清前不允许其他保单开通新定期结算。

(2)如果其他保单已开通定期结算的,将保单设置为定期结算暂停状态,直至甲方结清所欠缴的全部保险费。

(3)乙方有权暂停受理所有保单的保全申请,直至甲方结清所欠缴的全部保险费。

十二、保险事故通知

12.1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保险事故后3****公司。

12.2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公司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12.3被保险人****公司****医院就诊,****医院就诊的,应在就诊后3****公司,并根据病情好转情****医院。****医院就诊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保险公司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给予答复,****公司****医院就诊的,保险公司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十三、保险金的申请

13.1 保险金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项目

应备资料编号

资料内容

意外医疗(门诊)

*2.3.5.*7.8.(9).(11).17

1.保单(非团体长期险种无需提供);
2.理赔申请书(app自助理赔无需提供);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代为申请理赔,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4.受益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5.门(急)诊病历;
6.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7.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保结算清单(有医保赔付的客户);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9.****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血液检验或其他科学检验结果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10.手术证明;
11.意外事故证明;
12.被保险人婚姻证明书;
13.鉴定机****医院鉴定诊断书;
14.身故证明:死亡证明.丧葬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已经提供死亡证明的,丧葬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二者择其一提供即可);
15.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16.专科医生开具的靶向药处方.购买靶向药的消费记录
17.****银行卡复印件或活期存折的首页复印件(使用投保时已预留账户信息的无需提供)。

意外医疗(住院)

*2.3.(5).6.*7.8.(9).(11).17

疾病医疗(门诊)

*2.3.5.*7.8.(9).17

疾病医疗(住院)

*2.3.(5).6.*7.8.(9).17

女性生育

*2.3.5.6.*7.8.(9).12.17

靶向药医疗

*2.3.5.*7.8.(9).16.17

一般住院津贴

*2.3.(5).(6).*7.8.9.17

重大疾病/癌症住院津贴

*2.3.6.7.(8).9.17

手术津贴

*2.3.6.(7).10.17

重大疾病/特定疾病

1.*2.3.(5).(6).9.17

疾病残疾

1.*2.3.(5).(6).*13.17

意外残疾

1.*2.3.(5).(6).11.*13.17

疾病身故

1.*2.3.4.(5).(6).14.17

意外身故

1.*2.3.4.(5).(6).11.****.17

宣告死亡

1.*2.3.4.(11).15.17

备注:

1)以上应备资料中,带*的必须提供原件(如在其他单位已报销,材料7可提供复印件和费用分割单原件),其余材料可为复印件;带括号的序号对应项为非必选项,根据具体保险事故情况选择提供。

2)如您委托他人代办理赔申请,请提供受益人亲笔签名的《理赔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并请提供受益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如受益人为多人时,请另外填写《理赔申请资格确认表》;多人委托一人办理时,《理赔授权委托书》需全体受益人共同签署。

4)身份证明指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管理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未成年人认可使用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5)购买靶向药的消费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刷卡凭据、收据、电子消费记录截图等,做为您首次购药日期的凭证。

6)以上材料为进行理赔申请的基本材料,但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保险人可能还会需要与本次理赔相关的其他材料,****公司理赔部门会及时与您联系。

十四、理赔时效

14.1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复杂案件(复杂调查、意外身故,残疾,重大疾病等),在30个自然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拒赔理由。

但是下列情况不受上述理赔时效限制: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及时报案或未详尽提供资料且拒不协助保险人调查核实案情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客观上无法提供证明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事故性质的证据材料的。

14.2保险人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14.3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

14.4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十五、协议内容变更

1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可以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十六、违约责任

16.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七、争议解决

17.1 凡因执行本协议及保险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以及被保险人、受益人均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内容。

十八、协议效力

18.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有效期与本年度保险期间为2026年8月23日零时至2027年8月22日24时。

18.2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订立本协议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本协议无效或该被保险人保险资格无效。

十九、政策变更

19.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自律规则等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保险条款、费率、保费计算方法、保费支付方式等),导致保险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时,保险人可向投保人提出书面变更协议,投保人有义务配合保险人,并于保险人提出书面变更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新的政策或新的情况重新修订本协议的相关内容,修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进行批注、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等。若双方无法就变更协议内容达成一致,保险人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同理,若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保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时,保险人亦遵照前款约定。

二十、投保人解除协议的处理

20.1投保人于本协议成立后,可以要求解除本协议。

20.2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协议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

(2)保险费收据;

(3)解除协议申请书。

(4)被保险人知悉退保的有效证明

(5)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0.2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协议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协议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于接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投保人按天计算退还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释义

当交费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保险费时,现金价值的计算公式为:净保险费×[1-(保险期间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当交费方式为分期支付保险费时,现金价值的计算公式为:净保险费×(1-当期已经过天数/当期天数)。其中,当期指本合同的本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下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期间;若投保人已交纳最后一期保险费,当期指本合同的本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本合同满期之日的期间。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净保险费指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若交费方式为分期支付时指当期保险费)扣除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保险人各项费用(含营业费用、代理费、各项税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后的余额。

二十一、其他事项

21.1投保人申请退保或减保的,应提供真实、准确、无虚假记载的已通知被保险人退保事宜的有效证明,否则,投保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21.2双方对涉及对方的信息均具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提供的被保险人个人信息, 未经投保人许可,保险人不得对外披露或用作他途,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21.3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沟通交流信息,共同解决面临的问题。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形式,修改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4协议续签和终止的约定。在本协议届满前,双方可协商是否要续签协议,如确认续签,双方应在协议届满后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

21.5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的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产品的保险费,可通过诉讼方式追偿。

二十二、 释义

【意外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导致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该急性症状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未曾接受诊断或治疗且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内突然发生的。****医疗机构的诊断或**、司法机关的鉴定以及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

【高风险运动】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被保险人进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殴斗】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醉酒】指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

【毒品】指中华人民**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标准,****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三)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四)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未取得合法有效行驶证;

****车行驶证、号牌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三)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潜水】指使用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探险】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登山、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特技表演】指进行马术、杂技、驯兽等表演。

【民航班机】****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民航班机。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时,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指自被保险人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时止;

【列车】****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列车,除另有约定外,列车包括客运列车、地铁、轻轨列车、磁悬浮列车、有轨电车。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列车时,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指自进入列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列车车厢止;

【轮船】****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轮船。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轮船时,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指自踏上轮船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离开轮船甲板止;

【营运汽车】指从事公务或生产经营活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租金或其他任何类似费用的自用机动车辆。除另有约定外,商业营运汽车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公司班车、长途客运汽车、景区游览车、旅游大巴、网络约车。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营运汽车时,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指自进入汽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厢止;

二十三、反商业贿赂条款

23.1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公司制度的,****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二十四、 反洗钱条款

24.1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 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 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乙方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4.2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撤保或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 美元以上的,乙方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退保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24.3在保险金给付或赔偿申请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乙方应当核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被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4.4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24.5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24.6在协议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重新识别客户:

(一)甲方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二)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三)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四)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五)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六)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七)乙方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24.7乙方除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对有疑义的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应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一)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回访客户;

(三)实地查访;

(四)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二十五、反虚假宣传条款

25.1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民法典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企业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进行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对方提出的就**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事项;夸大**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1]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工程、物资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廉政建设,有效杜绝各类违纪违法事件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针对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项目签订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双方承诺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烟草行业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2.认真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采购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4.甲乙双方应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5.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廉政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认真严肃查处本方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或直接向对方法定代表人、纪检监****机关如实反映情况。

第二条 甲方的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2.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其他馈赠礼品。

3.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宴请、招待、旅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不得以打牌、打麻将等带彩活动形式变相接受乙方的钱物,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或领取报酬,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等。

第三条 乙方的廉政责任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所附属之主合同的过程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1.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信用卡、购物卡、消费券及其他支付凭证等。

2.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甲方及其人员支付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依法公正执行工作事务的宴请和各类休闲娱乐等活动。

4.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人员购置或长期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人员的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规定的其他不诚信、不廉洁行为。

7.供应商除上述要求外,在业务活动中,还需严格遵守“五个不得”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烟草行业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搞利益输送;

(二)不得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意串通、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三)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四)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五)不得利用举报等方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烟草行业人员或诋毁其他潜在供应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或其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党政部门廉政建设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或其人员违反本协议,经调查属实,甲方将依据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对乙方参与甲方采购项目进行相应禁止性或限制性处理。乙方或其人员因向**省烟草商业系统工作人员行贿****机关查处的,甲方将根据行贿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将乙方列入全省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对乙方采取1年、2年、3年、永久等禁入措施。

3.乙方或其人员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因存在上述违反廉洁协议等违约情况,在涉及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或其人员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所附属之主合同履行受影响,从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所附属之主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附则

1.本协议作为甲方招标(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份数与所附属之主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询价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询价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一、询价申报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询价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区域经理代表

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如下:

1.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2.一旦确定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保质、保量交货;

3.我方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给予告诫处罚,并列入《供应商库》不良记录名单,如有类似违纪现象发生将申请监督部门给予一****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申报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章):

年 月 日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是中华人民**国合法企业,公司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公司)全权办理 的投标、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厂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询价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四、相关资质证明

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五、询价报价表

****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项目费用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人)

保费单价(人/年)

1

2026****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

65

合计人民币金额

注:以上报价包括该项目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询价报价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材料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和相关材料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信誉承诺

****公司****公司 :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与我单位有隶属关系、我单位的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公司没有参与此项目投标;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合同履约不良记录和“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未被列入烟草****公司****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我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我单位承诺中标(成交)后不转包项目,不非法分包项目。标书代写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贵方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九、不良行为记录和信用报告

(“信用中国”报告、“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网站截图需盖章)

(1)不良行为查询结果

截图

备注:1. 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是否有不良行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2.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3. 如有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失信惩戒信息,需单独截图,说明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且在整改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位置如图所示:

下载

标准截图示例:

下载下载下载


(2)行贿行为查询结果

截图

备注:1.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标书代写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标准截图示例: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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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自行组织)

十一、商务、服务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自行组织)

[1] 若协议选择盖章成立,则无需授权签约人签字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5
招标公告
2026年鄂州市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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