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05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8-18
保证金(万元) 1.2
交易机构: ****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海燕 071****0625
转让方 ****
标的基本信息标的资产信息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基本情况资产评估情况项目附件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一批报废的通用设备及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第二次挂牌)
转让底价 4.103732万元
挂牌日期 2026-08-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8-18
资产概述
处置标的物为一批报废的通用设备及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约74项),处置资产名称、数量等详情以转让方提供的《处置资产明细表》为准。拟处置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拥有合法处置权限,不涉及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情形。《处置资产明细表》见本项目公告下方附件。
标的所在地 **省 - ** - **市 - ****医院、市卫生和****执法局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重大事项披露
一、关于标的整体现状
1、本次挂牌转让的报废通用设备加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共计约74项,均为已报废、停用、淘汰的资产,按现状作为一个整体打包进行公开转让。转让方及****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保证设备功能完好、可使用、可修复,不承担任何质量及性能保证责任,受让成功后,如将标的用于除废旧金属回收再利用以外的其它任何用途,其法律、经济、安全等方面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部分标的因存放年限长、年久失修、堆放混杂、移位、遗失、缺失部件等,实际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均以现场实物交接为准,评估及挂牌数量、申报数量、账面数量仅作参考,不构成交付承诺。受让方一经完成报名登记即视为对标的数量、重量、质量、瑕疵、规格、材质等表示完全认可。
3、本次评估结论为残余价值,部分资产按预估重量测算,实际重量与评估重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悉并接受。
二、关于资产完整性与资料瑕疵
1、转让方****公司不保证标的资产数量完整、配件齐全、结构完好,资产存在缺失、损坏、锈蚀、老化等情形均属正常,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踏勘确认。
2、无论标的实际数量、重量、件数、规格与公示清单(《处置资产明细表》)存在何种差异,均不调整本项目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亦不构成交易撤销、变更、降价、退款、赔偿的理由。
3、处置资产无购置合同、发票、合格证、说明书、图纸及维保记录等证明材料,转让方不提供、不补齐任何资料,意向受让方对此无异议。
4、本次处置为报废资产处置,无保修、无退换、无修复、无补齐服务,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5、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自愿放弃以数量不符、重量不符、资料不全、资产缺损等为由提出的任何抗辩、索赔、调价、退款、撤销交易等权利。
三、关于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相关事项的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但显示屏地下的隐蔽工程如钢筋、电缆、导管等标准钢配件(基础连接件)等地下隐蔽设施设备及全部配件均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本次仅对地上显示屏主体结构实施拆除处置。
2、成交后标的物****中心医院负责拆除,受让方不参与拆除,仅承担拆解完毕标的物转运、移交,清场相关事宜。本次拆除的户外LED显示屏双立柱及配套框架地上钢结构,构件整体焊接密集,拆除施工拟采用气割作业,故钢材切口或存在火焰熔损;同时设备长期露天使用,构件表面存在焊疤、锈蚀层,造成钢材有效自重损耗;此外,立柱地脚部位受现场基础结构限制,无法完整切割回收,或进一步减少可利用废旧钢材回收量,以上因素均可能导致标的物质量及重量存在不确定因素,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及标的物持有单位按照拆除完毕的设备现状进行交付,若交付标的物数量、质量与本项目公示清单不一致,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提请各意向竞买人知悉。
3、标的物拆除完毕后由本项目转让方通知受让方进行标的物转运和清场,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运清场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标的物的转运及清场工作,并自行承担标的物转移过程工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纠纷。若,受让方逾期未转运清场,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标的物。
四、关于交易与履约要求
1、本次转让标的除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以外其余设备均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踏勘、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资的数量、质量、移交、装卸、拆解、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参与,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本项目全部瑕疵、风险及披露内容,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反悔、不得拒签合同、不得拒付价款、不得要求降价、不得拒收标的。 资产移交以现场交接单为准,交接完成后所有权及全部风险转移至受让方。
2、无论标的实际数量、重量、状况与评估清单存在何种差异,均不调整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已缴纳费用。
3、意向受让方不得以资产短缺、缺损、无实物、重量偏差、规格不符等任何理由,要求减免价款、退还服务费、赔偿损失或变更交易条件。
五、关于价款上缴、票据及税费承担
1、本次资产处置成交价款全额直接缴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等税务发票,仅出具**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非税收据,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悉并接受。
3、本次交易及资产处置、移交、拆解(若涉及)、运输、处置等环节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转让方或受让方承担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行申报、自行缴纳。若因受让方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导致转让方被追索的,相关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 报废
其他说明信息
处置标的物为一批报废的通用设备及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约74项),处置资产名称、数量等详情以转让方提供的《处置资产明细表》为准。拟处置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拥有合法处置权限,不涉及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情形。《处置资产明细表》见本项目公告下方附件,各意向竞买人需自行下载查阅。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0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12000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交款通知书及转让方生成的付款码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价款交清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应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资产持有单位一同现场完成处置设施设备清点及移交工作,并签订《移交确认单》。标的物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资产原单位负责,标的物移交后的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4、受让方应在完成现场清点及移交工作后的15日内完成交易范围内所有通用设备及报废的双立柱全彩显示屏的拆解、转运及清场工作,受让方自行承担上述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拆卸、转运及清场工作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交易转让方及受让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85%(即双边共计1.7%);若竞价成交,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即双边共计4%),提请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项目成交后,若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则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恩****事务所对本次处置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施南评报字【2026】第79号)中的全部内容,且不持任何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1.2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付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付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交易合同》及不缴纳交易价款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交易合同》或未缴纳交易价款,亦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交易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受让方
勘测时间 项目公示期工作时间内
勘测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 周女士
联系人电话 139****3176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恩****事务所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6-07-07
评估值(万元) 4.10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