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职工停车场**防雨遮阳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职工停车场**防雨遮阳棚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15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8月5日
评标地点:**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五、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958989.77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级别及证号:王森森、二级、豫241********0067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秋****公司
投标总报价:944957.19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级别及证号:苟海渊、一级、沪131********0737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944160.25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级别及证号:杨丹丹、二级、豫241****9348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七、公示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8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市滨河路西段
联系人:杨先生、李先生
电 话:0374-****028、0374-****04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联系人:王英、王震
电 话:166****1741、0371-****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