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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为进一步明确本项目招标相关资格评审标准,保证招标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现就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作出澄清,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关于招标公告中“3.4人员要求”的(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澄清
1.基础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持有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项目代号A),项目经理可以是投标单位或分包单位。
2.项目经理配置可选方案(二选一)
(1)方案一:仅配置1名项目经理。该人员需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项目代号A),且满足对应任职经历的要求。
(2)方案二:配置1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副经理。其中:①项目经理仅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且满足对应任职经历的要求;②项目副经理需持有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项目代号A),无需重复叠加项目经理资质,也无需提供任职经历。
3.项目经理及副经理均可由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或分包单位人员(需提供分包协议)担任。
二、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3.各潜在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本次澄清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投标资料合规有效。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