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5分钟前 | 公 开 人:****清算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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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案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4年11月5日根据张毅夏的申请,裁定受理********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26日指****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工作,****公司、债权人等利益关联方的合法利益,清算组拟公开招****公司名下的车辆进行价格评估,特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天齐公司基本情况 天齐公司于2006年3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刘子州,注册地址:**市**区**北路51号(鑫隆湾D-711室),注册资本 4000万元, 二、评估工作内容和要求 1、****公司名下4部车辆的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为财产变价提供专业支持; 3、评估机构在清算组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4、清算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注:评估机构的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应具备有效的评估机构资质/资格证书,且应入选《**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委派的执业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 3、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清算组、债权人、天齐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参选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1、评估机构简介,包含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团队工作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相关业务业绩等; 2、评估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完成项目时间; 3、报价函,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金额、折扣、是否可协商等; 4、承诺函,(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对本次所涉信息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人民法院做好相关工作;(4)出具的评估意见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5)愿意接受本次选聘的结果并自愿承担未能被选中的风险;(6)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 5、声明,机构及机构人员与强制清算企业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评估的声明; 6、确认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注: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一式叁份。 五、选定方式 如只有一家机构参选,清算组认为参选机构符合选聘条件,则直接选定该机构;如超过一家机构参选,清算组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选定一家审计机构。清算组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将不再另行通知。没有机构报名的,****法院后另行选定。 六、费用提示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差旅等所有相关费用由评估单位自行承担。 2、评估机构同意清算组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决定支付时间。 3、本项目在清算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清算组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得再额外增加费用;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七、报名时间及评审时间 参与选聘的机构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前,以发送电子邮件并且递交或邮寄纸质报名文件的方式向清算组提交报名资料参与报名,报名以清算组收到纸质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 收件地址:**市**区阳光北大街776****事务所 收件人:****清算组 联系人:张律师,电话:137****4073 电子邮箱:****@qq.com 特此公告! ****清算组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