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6年8月5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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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0万吨/年溶剂油生产装置配套储罐区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省**市**区胜坨镇胜景路123号****厂区内

****



**市****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①拆除原芳烃、溶剂油罐组2座1000m3、6座600m3立式内浮顶储罐,**10座2000m3立式内浮顶储罐(包括1座二甲苯储罐、1座120#溶剂油储罐、1座凝析油储罐、1座重芳烃储罐、1座6#溶剂油储罐、1座燃料油储罐、2座精制石脑油储罐、2座石脑油储罐);②拆除原C5罐组8座200m3卧式储罐,**6座200m3卧式储罐(包括2座正戊烷储罐、3座异戊烷储罐、1座环戊烷储罐);③拆除原北泵棚和卸车区、南泵棚和卸车区、北装车平台、南装车平台,**配套机泵29台及3个泵棚(打料泵棚设置4台泵、北装车泵棚设置11台泵、南装卸泵棚设置14台泵)、装卸车区鹤位14个;④拆除原2套200m3/h老旧油气回收装置,新设1套处理能力为500m3/h的油气回收装置、制氮机组1套及泵棚等设施;办公及其他设施利用厂区原有,原扩建溶剂油罐组保持不变。

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占总投资的12.18%。

(一)废气污染防治。

储罐区有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液体内浮顶储罐废气及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废气经管线收集后进入500m3/h的油气回收装置采用“三级冷凝+变压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动静密封点采用LDAR技术进行检测修复,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二甲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处理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溢洪河。本项目废水水质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排放限值****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碳、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动用品暂存于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公司危险废物在收集及贮运过程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储存、转移、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的定期保养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000m3事故水池,如发生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现有事故水池可完全满足容纳,本项目事故水池依托可行。

(六)其他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4.782t/a,小于以新代老消减量4.832t/a,故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需申请总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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