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innova3100)维保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人 | **** | ||
| 行政区域 | **回族自治区区本级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5日17点52分 |
| 预算金额 | ¥6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龙鹏羽、马晓萍、张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67 | ||
| 采购人 | **** | ||
| 采购人地址 | ****市**区胜利南街804号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951-****7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大厦B座20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67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
项目名称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innova3100)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innova3100)维保,服务期:3年,单年预算:65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6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维保项目涉及的设备属于精密医疗设备,技术复杂,且此类精密医疗设备的维修技术和核心部件均有较高的维修标准和质量要求,非原厂维修无法满足维修要求,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只能由生产厂家提供。而且原厂保修服务响应速度快、提供原厂的全新维修配件,配件具有可溯源性。 综上所述,本次拟采购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维保符合《****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管理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351号)“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款。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外高桥保税区意威路96号1栋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05日 至 2026年08月1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公司。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电话:0951-****74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厅
联系地址:**市**区**西街416号
联系电话:0951-****68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龙鹏羽、马晓萍、张媛
联系地址:**市**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大厦B座2003室
联系电话:0951-****667
六、附件
|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