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转征函〔2026〕241号
****政府:
你市2026年度第33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集体农用地0.6340公顷(其中耕地0.4337公顷)。
二、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