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农药制剂产品种类调整项目

审批
江苏-淮安-清江浦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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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33337K姜育田
周丙海**省**市**区
**省****开发区淮盐路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5万吨农药制剂产品种类调整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工业园区 **省****开发区淮盐路6号
经度:119047.28 纬度: 332325.45****环境局
2025-05-13
淮环表复〔2025〕1号****
1579
155****
913********433337K**市****公司
913********112168Y**市****公司
913********112168Y2025-11-28
2026-07-022026-07-31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490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5万吨农药制剂产品种类调整项目年产3.5万吨农药制剂产品种类调整项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次项目新增杀虫/菌剂悬浮液(SC)、除草剂悬浮液(SC)、除草剂油悬浮剂(OD)、除草剂乳液(EC)、杀虫/菌剂乳液(EC)、除草剂可溶液剂(SL)、杀虫/菌剂可溶液剂(SL)、除草剂悬乳剂(SE)八种剂型下的共计43种制剂产品,新增制剂产品总产能为3796t/a;总计削减产能为3796t/a,其中现有除草剂乳液EC削减产能720t/a,除草剂悬浮液SC削减产能300t/a,除草剂悬乳剂SE削减产能100t/a,除草剂可溶液剂SL削减产能600t/a,除草剂油悬浮剂OD削减产能415t/a,杀虫/菌剂乳液EC削减产能 130t/a,杀虫/菌剂悬浮液SC削减产能1330t/a,杀虫/菌剂可溶液剂SL削减产能201t/a。**瓶装线(1kg以下)2条,袋装线(300g以下)4条。本次项目新增杀虫/菌剂悬浮液(SC)、除草剂悬浮液(SC)、除草剂油悬浮剂(OD)、除草剂乳液(EC)、杀虫/菌剂乳液(EC)、除草剂可溶液剂(SL)、杀虫/菌剂可溶液剂(SL)、除草剂悬乳剂(SE)八种剂型下的共计43种制剂产品,新增制剂产品总产能为3796t/a;总计削减产能为3796t/a,其中现有除草剂乳液EC削减产能720t/a,除草剂悬浮液SC削减产能300t/a,除草剂悬乳剂SE削减产能100t/a,除草剂可溶液剂SL削减产能600t/a,除草剂油悬浮剂OD削减产能415t/a,杀虫/菌剂乳液EC削减产能 130t/a,杀虫/菌剂悬浮液SC削减产能1330t/a,杀虫/菌剂可溶液剂SL削减产能201t/a。瓶装线(1kg以下)未建设,**袋装线(300g以下)2条
瓶装线(1kg以下)未建设,袋装线(300g以下)减少2条,依托原有产线,设备现有产能可满足包装需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依托现有2根排气筒。除草剂乳液EC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HEPA除尘过滤”装置处理;除草剂乳液EC装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除草剂悬浮液SC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HEPA除尘过滤”装置处理;除草剂悬浮液SC装置、除草剂包装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至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杀虫/菌剂乳液EC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HEPA除尘过滤”装置处理;杀虫/菌剂乳液EC装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杀虫/菌剂悬浮液SC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HEPA除尘过滤”装置处理;杀虫/菌剂悬浮液SC装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杀虫/菌剂包装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至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表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 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颗粒物的排放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的 排放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要求;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处理站(处理工艺: DSS-MBR-PACT)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同方盐化****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防止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气处理方式依托现有2根排气筒。除草剂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的“布袋除尘+高效除尘过滤”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的车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经处置后的废气合并至一根现有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杀虫/菌剂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的“布袋除尘+高效除尘过滤”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的车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经处置后的废气合并至一根现有1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本项目农药粉尘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的 排放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要求;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处理站(处理工艺: DSS-MBR-PACT)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同方盐化****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防止二次污染。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3500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全厂仍设置厂界外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企业已按照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托现有3500m3事故应急池;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AOX(吨/年) SS(吨/年) 氟化物(吨/年) LAS(吨/年) 挥发酚(吨/年) 石油类(吨/年) 硫化物(吨/年) 莠去津(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437.4 0 0 0 437.4 437.4
0 0.0936 198.022 0 0 0.094 0.094
0 0.0049 4.443 0 0 0.005 0.005
0 0.0005 1.161 0 0 0 0
0 0.012 27.723 0 0 0.012 0.012
0 0.0004 0 0 0 0 0
0 0.0048 0 0 0 0.005 0.005
0 0.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1.673 0 0 0 0 /
0 0 1.966 0 0 0 0 /
0 0.06 0.679 0 0 0.06 0.06 /
0 0.06 39.631 0 0 0.06 0.0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好氧池+二沉池+好氧池+A/O池+MBR池+出水池+混凝沉淀池+出水池)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废水经厂内污****园区污水处理厂(**同方盐化****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标准。COD等污染物接管标准执行其设计进水水质值,其他主要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排放标准中较严格的标准,有相关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好氧池+二沉池+好氧池+A/O池+MBR池+出水池+混凝沉淀池+出水池)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依托现有2根排气筒。除草剂乳液EC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HEPA除尘过滤”装置处理;除草剂乳液EC装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除草剂悬浮液SC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HEPA除尘过滤”装置处理;除草剂悬浮液SC装置、除草剂包装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至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杀虫/菌剂乳液EC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HEPA除尘过滤”装置处理;杀虫/菌剂乳液EC装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杀虫/菌剂悬浮液SC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HEPA除尘过滤”装置处理;杀虫/菌剂悬浮液SC装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杀虫/菌剂包装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至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本项目大气污染因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中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2。 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3。 厂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要求 本项目废气处理方式依托现有2根排气筒。除草剂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的“布袋除尘+高效除尘过滤”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的车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经处置后的废气合并至一根现有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杀虫/菌剂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的“布袋除尘+高效除尘过滤”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的车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经处置后的废气合并至一根现有1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新增的黄原胶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新增的黄原胶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 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现有项目污染防治分区管控要求,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已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并按照标准要求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防止二次污染。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沾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它有关规定。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3500m3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企业已按照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托现有3500m3事故应急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水、废气、固废库、生产设施、建筑设施等均依托现有废水、废气、固废库、生产设施、建筑设施等均依托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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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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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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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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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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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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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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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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