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昭平富罗风电场项目送出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昭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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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项目送出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环审〔2026〕32号
2026-07-31 17:15

昭****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风电场项目送出220kV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拟建项目位于**市**县富罗镇、北陀镇,属**项目(项目代码:****)。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富罗升压站~**升压站220kV单回路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为23.0km。导线采用1×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光纤复合架空地线采用2根24芯 OPGW-48B1-150光缆,两端站内采用 FADSS光缆。**铁塔72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28基,单回路耐张塔43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项目不涉及地下电缆、间隔工程。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环保投资206万元,占比5.72%。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行环保要求和相涉区域的总体规划。严格落实杆塔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减少对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影响。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弃土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禁止占用水源地保护区和污水外排;要采取洒水、隔离、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

(三)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电站四周厂界处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四)做好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须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发现环境污染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

四、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六、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别做好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执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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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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