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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8-05
各投标人:
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清单中“厂区室外路灯、投光灯灯具甲供”没有清单项,请提供。
答:厂区室外路灯、投光灯灯具甲方另行招采,不在本次清单范围内。
2、请提供图纸。
答:本项目图纸随澄清文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陆仟壹佰捌拾柒万贰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2252.15元)。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条款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修改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联系人:黄洲
联系电话:189****9021
联系地址:**省**市**区马鞍路 168 号
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艳丽、宋妍妍、张君豪
联系电话:0717-****732
联系地址:**市**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日 期: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