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14日 |
| 标 题:关于岳圩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146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
****:
报来《关于批复岳圩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岳政函〔2026〕67号)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由广****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公司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加快乡村**建设,同意岳圩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岳圩镇岳圩街、怀光村、汉邦村、时安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拟**产业路项目6个、抽水设施项目2个、供水工程1个(详见附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3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351万元,剩余88万元从其他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7个月(含前期工作),建设期限为2026年4月至2026年10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1.岳圩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岳圩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改革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
岳圩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工程 | √ | √ | √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监理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