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主要修改内容
因项目分宗,取消住宅地块相关信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应调整。
调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9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lh/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幼儿园)项目现场
地址:**区大浪街道上横朗路与华兴路交会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林凯彦;联系电话:0755-****5879;并在信封上注明“****幼儿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幼儿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