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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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区设施渔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渔业现代化水**应急保供能力,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工厂****养殖场建设,主要建设养殖车间、标准养殖池、循环水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聚焦绿色循环、集约高效、精准可控、节水节地养殖主攻方向,以陆基池(桶)循环水养殖为主要模式,通过物理过滤、生物净化、杀菌消毒、脱气增氧等水处理技术集成,实现养殖水循环利用。

二、遴选对象

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具备相应条件、有意愿且能承担项目建设要求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资质条件

1.在**市**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生产经营稳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为100%(未被抽检年份视同合格)。

(二)用地条件

1.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土地权属清晰、无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2.申报主体须在项目申报前取得合法有效的用地手续,自申报之日起土地流转剩余年限不低于5年。

3.项目占地总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

4.须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或建设用地手续,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相关权证及承包合同。

(三)规模与技术条件

1.****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水体原则上不低于1500立方米。

2.申报主体需具备较强的养殖技术实施能力,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3.须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确保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四)其他要求

1.承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2.能够积极****林业局****工作站指导,服从项目管理。

3.申报本项目的地块,不得与本年度已承担其他财政资金项目或高度相关资金支持环节的地块重叠。

(五)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立项或在建的中央、省级、市级投资或补贴的同一项目;

2.同一主体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的;

3.被政府监管部门列为失信企业名单的;

4.上年度在国家、省、市组织的水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检出有国家禁限用渔药、发生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5.申报主体提供虚假材料、虚假现场或虚假实物等虚假申报的。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要求

(一)主要建设内容

1.养殖设施建设:建设新型陆基养殖池(桶),配备保温设施,建设标准养殖池及养殖车间。

2.水处理系统建设:配套循环水净化处理、杀菌消毒、水体循环和控温等设施装备。

3.智能化系统建设:配备精准投饲、智能增氧、水质监控、环境调控等设备,搭建物联网系统。

4.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与排污系统配套的沉淀池、过滤池、生物净化池等,配备微滤设备、循环水净化处理设备。

(二)资金使用要求

1.财政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养殖设施、水处理系统、智能化设备等采购及安装施工。

2.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土地流转费、种子种苗、办公经费、车辆购置等无关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3.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方式,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五、申报材料清单

1.《**区2026年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1)。

2.项目实施计划书(包含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效益分析等)。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用地手续证明材料(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或建设用地手续、土地流转合同及清册等)。

5.现有养殖设施设备清单、场地实景照片。

6.近两年财务报表。

7.****银行企业征信报告。

六、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村组提交申报材料,村委会对申报主体材料(地块、资质、设施等基础信息)进行初步核实,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村级核实后的材****办事处,街道办结合遴选条件和辖区规划择优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评审核查

****林业局****财政局组织评审,采取“资料审核+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主体资质、用地条件、设施能力、资金配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示确定

结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实施主体名单,****林业局党委会审定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林业局**相关街办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建设要求、权责义务、验收标准等。

七、有关要求

1.严格履约建设:确定的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按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规范台账管理:要求有施工合同、竣工图、设备清单、调试报告、操作规程等完整资料;全程留存施工影像、设备采购票据、养殖管理记录、监测数据等资料,建立完整项目台账,以备核查验收。

3.强化后期管护:项目建成后,要求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管护、维修保养,长期发挥节水、节地、增产示范作用。

4.实行一票否决:存在用地不合规、水电不达标、信用违规、无专业技术人员、无法落实自筹资金、拒不接受监管验收等情况,直接取消申报及实施资格。

八、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提交时间:请于2026年8月12日前将申报资料报****林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三)联系电话:029-****6615

附件: **市**区2026年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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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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