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锡泊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锡泊河干流源头至入阴河**,河道长度121.84千米,涉及**市**、**区和**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或修复生态堰共18座;岸线生态改造共11.946千米;河道地貌形态修复共15.1千米;建设文化展示平台面积共27000平方米;建设水文化宣传设施1项,包括设置水文化展示宣传牌30块(沿治理河流沿线重要交通道路及桥梁附近人流量较多且醒目的堤段布置)、锡泊河**保护宣传石1块;建设防溺水“四个一”86套、河长制公示牌维护160个、太阳能路灯120个、防护栏杆3155米、巡护路650米;****监测站24处、水情监测感知设备9处、无人机机场1套及红外报警系统81处;建设滨河绿色廊道,****广场、休闲设施、滨水步道、绿化措施等,总建设面积9800平方米。
以上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自治区锡泊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7.发包人要求(草案)
8.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市**和美工贸园恒茂峰汇C座
邮编:024400(请注明“**自治区锡泊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0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锦山镇
联 系 人:任股长
联系电话:0476-****315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和美工贸园恒茂峰汇C座
联 系 人:韩天洋
联系电话:0476-****888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