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16日 |
| 标 题:关于**市壬庄乡壬庄街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15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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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市壬庄乡壬庄街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靖建函〔2026〕1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边境乡镇人居环境,加快乡村**建设,同意**市壬庄乡壬庄街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壬庄乡壬庄街。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拟开展莲塘清淤修整7000平方米;**文化长廊1座、休闲景观亭1座、便民休闲步道800平方米、景观栈道500米、****广场1500平方米;安装景观太阳能路灯35盏;**便民休闲亲水平台1座、莲塘安全护墙、防护栏杆300米、休闲景观绿化美化,配套村民休闲娱乐设施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79.8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80万元,剩余199.83万元从第二批次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建设期限为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