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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05
| 项目名称 | 放射性纸张测厚仪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1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安东 |
| 联系人 | 单云鹏 | 联系电话 | 133****9877 |
| 项目投资(万元) | 6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改建生产车间使用放射性纸张测厚仪。 二、建设规模:新增Kr-85放射源2枚(Kr-85单枚活度均为7.4GBq,属V类放射源)放****公司生产车间扫描架测厚仪内。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辐射剂量率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辐射剂量水平范围内。2、公司应在测厚仪周围1米处设置安全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3、辐射工作场所应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并标明中文警示说明。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应张贴于工作现场。4、****保护厅统一回收储存 | ||
| 承诺:**** 李安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安东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