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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团结湖中**一条1号楼5单元302室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8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市**区团结湖中**一条1号楼 |
| 面积/数量 | 50.5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300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从第三年开始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住宅 | ||
| 履约条件 | (一)本物业整体出租,不得分租、转租;不得违反当地相关部门禁止的其他事项。 (二)本项目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面积及装修情况)。 (三)承租方须确保使用物业的安全。 (四)承租方需与出租方****保障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五)本项目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申请。 (六)意向承租方如资质或资料造假,出租方将没收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因此所造成的影响、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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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 一、自然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对应需提供资料:****中心的征信报告。 2.承诺以下内容: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所有条款。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二、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信息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对应需提供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https://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信用无严重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应需提供资料。 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承诺以下内容: (1)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 (2)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所有条款。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押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三、截至本次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申请。(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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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提交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6.承诺函: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 3.承诺函; 4.****中心的征信报告;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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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6,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 联系人 | 赵经理;郑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9065;0755-****823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如资质或资料造假,出租方将没收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因此所造成的影响、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二)承租方须每月交**电费、管理费等,具体收****公司收费标准为准。 (三)租赁保证金:以成交价为基准的2个月租金,并于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清该笔费用。 (四)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主体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本物业****保障中心负责管理(有授权委托书)。为此,签署租赁合同方和租金收取、开具租金发票方及租后****保障中心。 (六)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租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交易所和/或出租方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意向承租方进行追究。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评审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七)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联交所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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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