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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05 |
| 名称: | 关于****厂区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8-05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桩本智能****公司、****管委会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桩本智能****公司厂区
建设项目内容:桩本智能****公司、****管委会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县石湾镇将军北**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6)**县不动产权第****458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3903平方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编号为惠博**挂(确)字(2026)023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为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6〕3号,于2026年1月8日经博****委员会第一次(2026-1次)****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10010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3904平方米,容积率1.6~2.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2247~20856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5%,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厂房及自用库房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高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比例≥70%)
桩本智能****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由1栋4层厂房、1栋4层宿舍、地下消防水池、5G通信基站及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13903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39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37.7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4166.1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36.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084.2平方米,建筑系数58.15%,绿地率10.06%,容积率1.74。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330.9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2.39%);其建筑面积1680.4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9.75%)。机动车停车位85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地块北侧已预留10米宽弹性路。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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