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平市苍城镇镇海水生态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

审批
广东-江门-开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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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苍城镇**水生态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8-05 17:28:34

江发改投审〔2026〕46号

******局:

《******局关于申请**市苍城镇**水生态治理项目立项的函》(江自然资函[2026]7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批复如下:

一、根据《****办公室文件呈批表》(五科ZY260307),同意实施**市苍城镇**水生态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苍城镇,通过河床生境修复工程、生态流量保障工程、沉水植被恢复工程、滨水缓冲带建设工程、辅助增氧工程等,对1.67 公里河道河堤边坡岸线提升以及河涌治理。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316.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6.66万元,勘察费19.00万元,设计费38.69万元,监理费31.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17万元,预备费62.7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建设方式:采用代建制,经市政府****门市****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局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做好预算资金绩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等工作,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如需调整或发现异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政府要积极配合并参与项目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8月5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市苍城镇**水生态治理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勘察、设计、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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