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风电场(大熊山二期)(第三次)-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05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1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1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2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7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风电场(大熊山二期)(第三次)(项目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第三次)(标段名称) 澄清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风电场(大熊山二期)(第三次)(项目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第三次)(标段名称)于2026年7月28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答疑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8月21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2、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验收资料或业主使用证明”,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采购人签字日期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澄清为准。 3、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八条分项报价表表1-1:设备分项价格表中“变流器与箱变动力电缆(铜芯电缆,单根长度不少于50米)”修改为“变流器与箱变动力电缆(铜芯电缆,单根长度不少于45米)”。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道路分界点明确 答:道路分界点(场外道路起点)****收费站出口,经度为:111.****0881,纬度为:27.****4548,****收费站的改造及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问题2:牵引方式是否有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3:箱变低压侧电缆长度,满足现场施工是否可行 答:变流器与箱变动力电缆(铜芯电缆)单根长度不少于45米,分项报价清单同步修改。 问题4:主机厂家负责的具体包括哪些 答: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5:该项目工期多久 答: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6:****收费站至机位最远运距 答:****收费站出口距最远机位78.6公里。 问题7:堆场由投标人选取并租赁,由运输主干道至堆场的道路距离,清障会产生费用浮动,需要路改责任方协同选取 答:堆场由投标人选取并租赁,由运输主干道至堆场的道路清障及产生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问题8:交付周期可否缩短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场外道路在交货期内,****政府修路计划影响交付 答:目前政府未发布针对本项目场外道路的修路计划。 问题10:请提供周边已建风机的机型(单机容量、叶轮直径、轮毂高度)和对应的功率曲线以测算项目间尾流影响。 答:请投标人自行了解。 问题11:请提供测风塔的原始数据、密码及坐标,并注明所采用的坐标系; 答:详见补充附件。 问题12:请提供项目实测地形图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详见补充附件。 问题13:《招标文件正文》的“第五章、供货要求”提到:“(14)★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每台风机实际的功率曲线不低于保证值的97%,详见技术性能考核;”;但在“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的“14.2.2.4功率曲线和可利用率的违约”提到:“(1)功率曲线≥功率曲线表格中数值的95%;单台考核,每低1%,罚款该台设备合同价的1%。”。请明确:本项目功率曲线的保证值以多少为准 答:本项目实际功率曲线值明确为不低于保证值的95%。 招标文件中若与此澄清答疑公告有冲突之处,均以此澄清答疑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敬请投标人关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湖****经济开发区A区标准化厂房20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13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205室 项目负责人:卜亚敏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泽亚、龙帆 电 话:0731-****6867 行政监督部门:****委员会 地 址:**市鹿角园路123号 电 话:0737-****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