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级新生床上用品供货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2026年7月10日上午10:30时,在实训教学楼14楼1409会议室就我校2026级新生床上用品供货商招标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将本次评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名单位
本项目招标采取校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报名时限内共有3家单位前来报名:**市****销售部、******杂店、****公司。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共有3家单位在的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限内提交材料,分别是:**市****销售部、******杂店、****公司。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值 |
| 1 | 价格分 | 某投标人价格分 = 评标基准价 × 65 某投标人有效报价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65 |
| 2 | 技术分 | 投标货物品牌档次 | 6 |
| 投标货物配置、性能 | 6 | ||
| 投标货物特性(符合环保要求等) | 6 | ||
| 3 | 商务分 | 公司业绩,****学校**情况(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多提供业绩的不另外加分) | 6 |
| 公司实力、信誉 | 5 | ||
| 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保障能力 | 6 | ||
| 合计(分): | 100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小组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出名次,****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则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小组
****小组:
组长:巴亮
组员:黄宏班、梁俊
****小组:
组长:黄宏班(总务科)
组员:奚秋红(基础部) ****办公室)
洪鹏(学保科) 姚洁(纺织服装系)
(三)监督人:****纪检委员)
(四)主 持 人:梁俊
五、评标情况
(一)由监督人全程做好监督工作。
(二)启封投标文件前****小组成员共同检查密封性。
****小组审核各投标单位资质、投标文件、样品,审核结果如下:
(1)各投标单位资质都符合《****2026级新生床上用品供货商采购招标文件》要求。
(2****小组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发现******杂店(以下简称“****杂店”)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异常关联情形,具体如下:该店投标文件第6页《无涉及违法记录证明》中明确,其法定代表人戴珍连与**市****销售部(以下简称“****销售部”)法定代表人梁归华为夫妻关系;同时,投标文件第15页《供货服务评价意见书》中,****销售部的相关信息,进一步印证了两家经营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
针对上述情形,评标小组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集体核查、充分研讨,一致认定:****杂店****销售部的经营者为夫妻关系,存在直接利害关联;****杂店投标文件中混入其他投标主体的相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投标文件独立编制、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存在影响本次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潜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三款“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及第四十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之规定。****杂店****销售部存在上述情形,违反了招投标活动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不符合有效投标的相关要求。据此,评标小组经集体审议、一致表决,****杂店****销售部的投标文件无效。
****杂店****销售部投标文件无效,本次招标有效投标单位仅为1家,无法保障充分竞价、择优选择的招标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评标小组经集体审议,一致确认本次招标作作废标处理,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工作。
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小组认定的评标结果,此次评标作废标处理。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期间向本项目监督人雷蕾反馈情况,监督电话:156****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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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