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区汾河以东-同蒲铁路以西-**大街以北片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二次)-标段(包)
| GC141********0334 | |
| **** | 标段(包)编号:****002 |
| **市**区汾河以东-同蒲铁路以西-**大街以北片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二次) | |
| 项目包含源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铺设独立的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对小区内原有存在混接、错接问题的排水管道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改造及精准接驳,更新改造污水管网 57432.2m、雨水管网36158m,增加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980座,更新改造雨水口1822座,路面恢复 231030.3㎡;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按照雨污分流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重新规划设计小巷内的排水系统,更换改造现有的混错接管道,合理增设、维修雨水口、检查井等配套设施,更新改造污水管网48235m、雨水管网 28626m,增加钢筋混凝土检查井953座,更新改造雨水口1454座,路面恢复195087.4㎡。 | |
| 污水处理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107 |
| 1 | 标段(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区 |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市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报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无 无标书代写 | |
| 2026-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