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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目前仅有一台移动CT设备,近日该设备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运转,****医院日常诊疗业务开展,且该设备暂无备用机可替代,维修工作刻不容缓。为保障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亟需尽快确定维修服务机构。
我院“公开比选影像科车载移动CT维修服务机构”项目(项目编号:****)于2026年7月22日发布公告,至报名截止日共收到4家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在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阶段,****委员会发现以下情况:
经核查,四****公司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彭益凡,与**南****公司高级工程师彭益凡为同一人。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委员会审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取消**南****公司、四****公司本次比选资格;
2.**南****公司、四****公司两家公司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计入有效供应商总数。标书代写
采购方式变更说明:
因上述两家供应商资格被取消后,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原公开比选无法继续进行。
鉴于本院仅此一台CT设备,设****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维修服务需求极为紧迫,****小组研究决定,并报院领导批准:
现将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比选”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邀请本项目剩余两家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公司、**东****公司)参与竞争性谈判,以尽快确定维修服务机构,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谈判时间: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下午16:30
谈判地点: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本院对围标串标行为“零容忍”,请各供应商引以为戒,诚信参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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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