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缙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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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22MB1F04330W/2026-****405672 2026-08-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公司年产1亿支文具胶水系列技改项目 **省**市缙****镇文创路19号 ******公司 为适应市场环境,企业拟投资1202万元,利用现有位于缙****镇文创路19号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4819.89m2,购置自动灌装机、注塑机、吹塑机、卷标机、粉碎机、包装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亿支文具胶水系列的生产能力 / 废气:注塑/吹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建筑屋顶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破碎粉尘、搅拌粉尘、灌胶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后纳管。 噪声:⑴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⑵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⑶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⑷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固废: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6 年 08 月 06 日 至 2026 年 08 月 12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分局 缙**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719 传真: ****719

通讯地址:****(**市缙**五云街道**路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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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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