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心采购管理工作要求,****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6部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委员会办公****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医政便函〔2024〕14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026年药械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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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范围
西药(含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7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5家;体外试剂配送企业遴选5家;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5家;医疗器械配送企业遴选5家。
三、遴选原则
**省内注册企业;坚持保障临床工作需求,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药品器械配送企业遴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四、配送企业基本要求
1.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品种、****中心和村卫生室的工作需求,药品品种配送率达80%以上。
2.配送企业应备货充足,质量保证。配送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耗材和试剂储存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能保证一般药品器械72****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器械24小时内配送,节假**常配送。
3.设施设备齐全,有专用运送车辆。
4.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器械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5.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药品器械验收、养护和出入库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7.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机制。
五、报名资料准备
(一)所有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加盖骑缝公章。
(二)不接受申请遴选的药械经营企业通过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申报材料。
(三)递交的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注明参与遴选范围)。
2.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被强制执行、违反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医保基金使用违规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3.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用体外试剂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器械配送企业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表。
8.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9.药品、体外试剂、医用耗材品种配送目录(单独列明国家谈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10.药品采购“两票制”和“网上采购配送”承诺书(包含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专项配送承诺书),耗材、试剂配送企业还必须取得**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配送权限。
11.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税票、印章模板。
以上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六、资料提交要求
1.遴选企业按以上要求****中心****办公室,不接受邮寄、邮箱、微信、QQ等传输,逾期不再收集。
2.如需参加多种范围遴选的企业,则按参加范围准备遴选资料(如参加西药、中药两种,则准备两份遴选资料)。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日期: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
2.报名资料收集日期: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办公室。
4.遴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830-****002
手机:135****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