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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500吨高端稀土抛光液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年产500吨高端稀土抛光液升级改造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吨高端稀土抛光液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田总 152****5814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6.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升级改造后规模达到年产高端稀土抛光液500吨。**两套精密合成反应系统。改建电窑一条。购买两套气流磨及分级配套设施。购买分析检测设备。**抛光液生产线两条。对原有闲置厂房整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总 邮寄地址:******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联系电话:152****5814 电子邮箱:****@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日期: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