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鄢家镇回龙场村果蔬集配中心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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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资产名称 **区鄢家镇****中心出租项目 标的编号 ****01
资产权益 使用权 资产类型 房屋
清查核实编码
坐落 **市**区鄢家镇回龙场村4组 资产面积(㎡) 200.0
目前用途 构/购建时间
建筑结构 消防手续
产权证号 配套情况
其他描述
补充介绍

**区鄢家镇****中心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区鄢家镇****中心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市**区鄢家镇回龙场村4组

3.房屋概况: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共4间保鲜库。配套设施:内有制冷设备每间一台共4台。该资产建于2019年,现状完好,目前闲置中,权属归村集体所有。可用于果蔬保鲜。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6000元/年

6.流转期限:5年

7.使用要求:

(一)通用基础要求

合法合规使用:严禁将集体资产用于污染环境、黄赌毒、非法集资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行业、《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经营活动;资产运营需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严格遵循**市镇村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

日常维护责任:流入方全权负责所流转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全维度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排查机制,及时消除消防、用电、用水、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资产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资产使用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第三方损害及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流入方独立承担,与集体经济组织无涉。

权属禁止违规操作:流入方不得擅自将流转资产进行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不得擅自处分、侵占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得通过拆分、变相转让等方式损害集体资产权益;严禁利用集体资产从事任何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利益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配合监督管理:流入方需主动配合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单位对资产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核查,按要求如实提供资产使用、运营管理、安全排查、装饰装修/维修加固等相关资料;资产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审批手续,均由流入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开展相关经营/使用活动。

到期处置: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流入方需按合同约定及资产原貌要求,完成资产全面清理、废弃物处置、场地/设施原状恢复(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集体经济组织验收无异议后,双方办理正式资产交接手续,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清理、搬运、修复等所有费用,均由流入方承担;装饰装修、维修加固形成的附合设施不得拆除,无偿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按资产类型的特别要求

第1条 标的物使用规范

1.1 结构安全

严禁擅自改变主体及承重结构,严禁超设计荷载使用或超负荷堆放,确保建筑结构安全。

1.2 环境卫生

保持标的及门前环境整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1.3安全与消防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防护设施及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隐患排查,做好相关记录留存。

1.4 保鲜库房管理

建立库房出入库登记台账,明确货物品类、入库时间、温湿度记录及保质期信息。货物应分区、分架、离墙离地存放,码放整齐,确保通风顺畅。严禁存放任何与果蔬保鲜无关的物品,尤其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经应急管理、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的除外)。库内应定期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并做好虫鼠害防控记录。

1.5 用途限制

本标的仅限用于果蔬类农产品的保鲜、暂存及周转,严禁改为居住、办公、加工(超出保鲜预处理范围)或任何其他非保鲜用途;严禁堆放杂物、废旧设备或用作普通干仓,确保温控设备运行环境安全可靠。

第2条 机械设备管理

2.1 使用规范

严禁故意闲置、损毁、遗弃设备,严禁利用设备从事违法违规或超荷载作业。

2.2 故障处置

流转期内,因操作不当或维护不力致设备重大故障且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并依约承担赔偿、更换或恢复原状的责任。

2.3 返还标准(适用于出租类)

合同期满返还时,须将设备清洁、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并经双方现场验收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

2.4 人员资质

操作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或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三)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如有未在上述条款中涵盖的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正式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意向流入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行权方式为过程行权;

3.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4.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5.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www.****.com/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中心****服务中心窗口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流入方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等。

(4)其他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https://www.****.com/(**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省.**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00元;

(2)缴纳时间:公****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意向流入方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流入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流入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流入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标书代写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流入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流入方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委托方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委托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流入方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流入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委托方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流入方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流入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流入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流入方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流****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流入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2.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6000元;

(2)缴纳时间:竞得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后7日内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按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流入方;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④意向流入方应在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测试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意向流入方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意向流入方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意向流入方自行承担。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

1.按照**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高质量推进乡村**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免收流入方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2022﹞3号文件免收政策。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

分期支付,流入方须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后续价款按一年一付,每年8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4.标的交付

(1)标的交付方式:现状交付。

(2)交付条件:委托方应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7日内交付标的:

1.交易双方完成合同签订;

2.流入方已按合同约定付清首期流转价款;

3.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已达到。

九、其它披露事项

1.本项目目前无原流入方。

2.意向流入方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谢津,联系电话:139****5583。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

联 系 人:谢津

联系方式:139****5583

联系地址:**市**区鄢家镇回龙场村

组 织 方:****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7****7186

联系地址:****中心3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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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省/**市/**区/鄢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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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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