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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6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399****总局****稽查局对被****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在******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地为****岸区南坪街道南坪东路544号第1、2层16号,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6月4日,****总局****稽查局(****稽查局)作出渝税五稽处(2025)61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应补缴的增值税324 651.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 725.61元、教育费附加9739.55元、地方教育附加6493.03元,应补缴的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025年6月4日,****稽查局作出渝税五稽罚(2025)25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2026年2月11日,****稽查局作出渝税五稽通(2025)55号通知书,****稽查局于2025年7月7****公司送达(2025)61号税务处理决定书、(2025)25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清上述税款及滞纳金,逾期不缴纳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并于当日发布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2026年3月17日,****稽查局作出渝税五稽催(2026)20号催告书,****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应缴未缴纳363609.69元、罚款200000元及相应滞纳金。并于2026年3月24日发布送达《催告书》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稽查局催告,****公司至今仍未缴纳相关税款。
****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总局****稽查局对被****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8月11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赵鑫023-****0061郭钰婧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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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