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1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365号申请人******公司对被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市****管理局,注册资本1300万元。股东持股情况为:秦建国持股98.46%,潘寿华持股1.54%。经营范围:住宿服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餐饮服务:特大型餐馆(含凉菜、含省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等。
2023年6月13日,****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0107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判决一、****公司、赵银春支付******公司****公司)租金5 240 373.87元及资金占用费(截止2022年4月11日为486 895.81元,之后的资金占用费用以5 240 373.87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2日起按年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水王国(重****公司、秦建国对被告赵银春、****公司的上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相关义务,普丰公司****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2023)渝0107执14459号执行裁定,以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6年7月28日,****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0107执14459号决定书,****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本院进行破产审查。
******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公司对被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8月11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刘杰023-****0137
****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