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涠洲12—1PUQ到涠洲终端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北海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名 称

关于涠洲12—1 PUQ到涠洲终端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分 类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6-08-05
文 号环审〔2026〕80号
主 题 词
关于涠洲12—1 PUQ到涠洲终端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海****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涠洲12—1 PUQ到涠洲终端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海油安〔2026〕2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1条WZ12—1 PUQ平台至涠洲终端长度约32.8公里的海底天然气管道。同时,对现有WZ12—1 PUQ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更换海底天然气管道的立管,以连接**的海底天然气管道。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施工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各类垃圾等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处理处置。旧管清洗废水、陆域涠洲终端施工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陆域涠洲终端施工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定向钻施工产生的泥浆和地层岩屑由市****公司统一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加强海底管道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交越处悬空。制定相应的管道保护和检测程序,定期进行全面检测,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三)切实落实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江**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省渔业、海事部门和**海警局。

(四)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向钻及海底管道挖沟施工应避开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特别保护期(1月15日至3月1日)、北部湾二长棘鲷产卵场产卵盛期(1月至3月)、北部湾蓝圆鲹产卵场产卵盛期(3月至5月)、布氏鲸主要活动期(1月至4月)。靠近**市涠洲岛珊瑚礁红线区和珊瑚礁分布区的近岸段海底管道挖沟施工应在涨潮时进行。施工船舶污水排放应避开近岸珊瑚礁分布海域。施工期加强瞭望,发现布氏鲸、中华白海豚等珍贵、濒危海洋动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其游离后方可施工。若发现布氏鲸、中华白海豚等受伤,应及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三、珠江**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珠江**局。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