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场地开挖土石即挖即填即压,土石方、建设材料等临时堆存应采取围挡覆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2.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物料运输、转运等采用篷布覆盖或密闭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对于散落在路面上的砂石料、土石方等物料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起尘量。3.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物料堆场等进行洒水抑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4.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期,并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文明作业。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如佩戴口罩等。 (二)水环境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好施工计划,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暴雨期间禁止施工。 2.施工场区修建临时沉砂池,用于收集和沉淀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环节,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3.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修检、维护,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跑、冒、漏、滴现象,雨天对机械设备进行遮盖防雨。4.在项目所在地设置1座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大噪声设备、固定设施等应设置在棚内,尽量避免高噪源同时进行施工。2.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 (四)固废环境防治措施 1.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回用于厂区低洼处回填或矿山道路回填,不得随意堆放。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排土场堆存。3.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运营区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 1.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采矿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回填,以避免开采面大面积裸露。2.采用湿式凿岩,选用带除尘装置的凿岩机;爆破时合理布置炮孔,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以降低爆破作业粉尘产生量。3.采用湿式破碎工艺,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安装在室内,破碎、筛分环节采取“喷淋+集气罩”的处理方式,并在对应集气罩末端各安装1套布袋除尘器并配套15m高排气筒。破碎、筛分环节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4.成品堆场采用“三面封闭+顶棚结构,一面设活动布帘作为进出口”,堆场四周设施喷淋设施,定期进行洒水降尘。5.破碎后的矿石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成品堆场,输送皮带采取相关封闭措施。6.**运输道路设置固定喷淋降尘设施,加强开采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降尘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每天不低于2次,大风时加强洒水频次。加强厂区道路洒落的石料清扫,减少粉尘污染。7.进场道路采用硬化处理,配置1辆洒水车,定期对厂区路面、开采区等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天增加洒水频次及洒水量。8.严禁超高运输,降低装载高度,在车辆两边加装挡板,防止运输过程砂石料抛洒,并在铲装完毕后洒水增湿料面,最后加盖篷布,避免运输过程中产生较大扬尘。 (二)废水 1.地表水防治措施。①矿山开采区外围建设截排水沟,防止上游雨水进入开采区,避免雨水冲刷作业开挖面形成含有泥沙的地表径流。②根据各功能区的布设情况和地形条件,布设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末端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③办公生活区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作农肥。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取水泥防渗,铺设2mm厚HDPE膜或其他人工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②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7cm/s;③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破碎站等进行水泥硬化。 (三)噪声 1.爆破噪声。①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进行爆破作业,选取合理的炸药单耗。 ②采用多段微差起爆技术,禁止采用一次性大爆破的方式。③选择合理的孔网参数,精确地进行炮孔定位,防止采用过大的超深。④选择合适的装药结构,可通过不偶合装药、空气间隔装药、孔底为空气垫层的装药结构,降低爆破振动。⑤选择合适的炸药,调整爆破工程传播方向,从而降低爆破噪声和振动;项目爆破时应避开周边居民中午和夜间休息时段,提前将爆破时间通知周边村民做好爆破准备。⑥选取固定时间进行爆破并在爆破前1小时需采用口头或张贴布告的形式告知周边村庄村民爆破注意事项及爆破时间,爆破前5分钟需对**周边300m范围内进行车辆拦截,严禁车辆驶入。⑦矿山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让职工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的意义;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让职工有规律地避炮,合理、安全地安排劳作时间;在爆破警戒线外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时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爆破警戒线范围以内;****工程队统一实施。 2.设备噪声。①从声源上控制,在设****制造厂商提出噪声控制要求,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②****钢瓦厂房,将破碎机、筛分机等大噪声设备安装在室内,并采取减振措施,可能利用距离和围墙进行声级衰减。③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④加强劳动保护,生产员工佩带耳塞等防护物品,减小生产噪声对人体的影响。 3.交通噪声。加强项目车辆进出管理,控制车速、严禁鸣号,严禁超载超速,最大限度地降低移动噪声源;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定期对场内移动源进行保养维护。 4.爆破振动保护措施。(1)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面上有无瞎炮,有瞎炮时,必须待瞎炮处理完毕后,才能进行作业。(2)合理选择爆破参数,爆破前撤出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到安全地带。(3)爆破前应 (四)固废 1.开采产生的废土石用于厂区低洼处及采空区回填,回填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排土场压实、堆存。2.开采过程产生的表土及时清运至排土场堆存,用于闭矿期场地覆土绿化。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4.初期雨水收集池产生的沉淀泥沙定期清掏后用于厂区道路、采空区回填。5.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设有明显标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 三、闭矿后环境保护措施 1.采石场结束采石完毕封场后,场地四周竖立警示标志。 2.对露天开采区域、工业场地、道路区等采用工程及植物措施进行复垦,恢复植被。 3.在项目占地范围内,进行植被的培育、恢复和重建,应注意常绿树和落叶树相配合、速生树与慢生树相结合、骨干树种与其他树种相结合、乔木、灌木和草本相结合,优先选择当地本土物种作为植被恢复物种。 4.场地封闭后,应对工业场地进行场地平整,及时恢复植被。根据场地的自然条件,设置排水设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5.根据不同区域地段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在时间段上有侧重。边坡上种草为主,辅以速成、根系发达的灌木;台地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