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塑料配件35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8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6555,0760-****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塑料配件350万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三乡镇**工业区金宏路27号第二幢二楼之四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配件的生产,年生产塑料配件350万件(其中咖啡机外壳塑料配件20万件、充电桩外壳塑料配件30万件、塑料灯杯200万件、摄影器材塑料配件100万件)。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公司;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除尘柜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委托有生产废水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