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保健院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防**慈爱路117号、防****新区
维保范围:****全院范围(院区10400㎡,康复科区5000㎡,儿保科区1386㎡)
服务期限:2年
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00元)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
服务需求:
1、项目主要消防设施: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水源、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通讯、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移动灭火器材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制定维保方案和计划,提交院方备案,并开展维护保养检测,保证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需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人员或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自保管、存档。
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不能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
5、在维保期内任何时间出现任何故障均可通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对故障进行排查,****维修处****维修处理。维修完成后通知院方主管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确认。未能及时处理的故障,提出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包含故障情况、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整改建议及防范措施。如遇上级部门检查等特殊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派技术人员无条件免费增加巡检次数,参加迎检工作。
6、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提供消防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法规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关技术咨询。并与采购人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管理规定》、定期共同向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的共同责任。
7.服务期间内由于采购人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新增消防设施也属于本项目维护范围;供应商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由采购人负责购买,供应商必须负责免费更换及检测。如需委托供应商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供应商须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定采购数量及价格后方可采购,采购人依据审定的数量(质量)及价格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费用。服务期内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更换和维修费用。
8.在每个季度提供服务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维****医院申请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
二、报名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拟投入项目组成员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应提交的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材料:
1、报价表(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时不需要提供);
4、近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罚期限届满,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5、结合本项目提供维保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
6、****办事处的供应商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办公现场照片作为佐证材料。
7、其他要求:资料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封面写清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公章。
(二)投递地址:**市防**慈爱路117号********办公室。
(三)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接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14:30—17:30)。标书代写
(四)联 系 人:梁老师 电话:0770-****119
附件: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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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