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72618N/202605-0000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5-14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对****《年产6000万支新能源汽车熔断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6000万支新能源汽车熔断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万支新能源汽车熔断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庐城镇潜川融合智慧空间3号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县庐城镇潜川融合智慧空间3号厂房,租赁3#厂房1-5层,投资建设“年产6000万支新能源汽车熔断器配件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6000万支新能源汽车熔断器配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5年7月1****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浸涂和预烘干、卷管、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并入卷管、烘干、浸涂废气处理设施,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布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机加工(切断、机床加工、研磨)产生油雾,密闭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甲醛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表1和表5中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经处理的清洗废水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县河。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工作时。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主要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企业按照上述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白刚玉、废白刚玉包装袋;废切削液、废密胺树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切削液桶、含切削液研磨底渣和边角料、气浮废油、沉淀污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白刚玉、废白刚玉包装袋,收集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密胺树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切削液桶、含切削液研磨底渣和边角料、气浮废油、沉淀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9513 | ||
| 传真: | 0551-****28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路与迎松****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