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庐江县东门大河及县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拦水坝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审批
安徽-合肥-庐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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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水务局2024-02-02
庐水审批,2024,5有效
有效暂无
关于**市**县东门大河及县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拦水坝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暂无
关于**市**县东门大河及县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拦水坝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02-02 10:05

****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市**县东门大河及县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拦水坝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附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市**县东门大河及县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拦水坝工程建设方案。拟建项目位于县河邓****下游200m处,**液压翻板坝1座,垂直水流方向总宽度为61.0m,顺水流方向总长度为71m,拦水坝总净宽为60m。在翻板坝的左侧岸坡设置液压泵房一座,内部平面尺寸为4m×3m。

二、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如果产生影响的,你单位应承担处理相应纠纷等责任。

三、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期,河道(渠道)内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进行,汛前应及时清除河道(渠道)内的施工器材、弃土、围堰等阻水设施,修复受损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确保防洪安全。

四、根据水法规规定,该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无条件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河道治理的需要。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承担相应河段的维修、防汛等任务,同时应接受我局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你单位应及时制定施工度汛方案,并报相应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和防汛指挥机构。

五、工程施工方案等文件应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施工放样时,你单位应邀请我局派员检查、验线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组织我局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涉河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应报我局备案。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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