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庐江皖能庐江龙桥高压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合肥-庐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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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72618N/202604-0000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分局2026-04-30
环建审,〔2026〕,4024有效
有效暂无
关于******皖能**龙桥高压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暂无
关于******皖能**龙桥高压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4-30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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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皖能**龙桥高压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查,结合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起点位于**高新区门站,途经**县高新区、移湖街道、岗湾街道、泥河镇、矾山镇、龙桥镇、龙桥化工园,终点位于龙桥化工园门站。总投资194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万元。项目管线全长约 43km,管径DN400,设计压力4.0MPa,管道全程以埋地方式敷设,起点扩建**高新区门站1 座,终点**龙桥化工园门站 1 座,沿线设埋地阀井9 座。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碧波****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该 项 目 经 庐 江 县 发 展 和 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生态保护。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临时占用部分基本农田工程,经复垦须能恢复原种植条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确保周边环境敏感区声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妥善处置施工垃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高新区门站场地及设备外****处理厂接管标****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龙桥化工园门站**一座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 1t/d,处理工艺“AO+MBR+消毒”。门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场地及设备外壁冲洗废水、热水炉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回用标准后,用于门站内绿化,不外排。远期待龙桥化工园门站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后,门站内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中 2 个门站内的天然气放空经15m高天然气放空系统排放。龙桥化工园门站内的热水炉使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 1 根 8m 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标准,其中NOX执行《**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的50mg/m3的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固体废弃物分质、分类收集,**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执行,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强化厂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2个门站内排污罐、危废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或运行。
2026 年4 月30 日
抄送:****管委会,县生态****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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