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取水许可审批 |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4-09-30 | |
| 庐水政,2024,113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取水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失效时间:暂无 | |
****(913********888031J):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市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书(试行)》及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人承诺书》《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书》,经研究,对你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成立于2009年,位于**县矾山镇石峡村,2009年7月,****发改委以发改投﹝2009﹞445号文批复该项目。2022年4月后停产,2024年8月通过线上向**县经信局备案选矿厂技改项目,拟于10月进行生产。
二、****公司取水方案。本工程取水水源为矾山镇石峡河,地理坐标:东经117°27'34",北纬31°1'11"。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年取水量18万m3。
三、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强化各项水**节约措施,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确保用水指标符**利部、**省、**市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
四、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监督管理,依法取水,****水务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水务局批准。
五、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省水**信息服务系统。你公司应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费(税)。
六、本项目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水务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七、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你公司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八、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决定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务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