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市DY(TD/QS)-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委托单位:****。
3、规划编制单位:****公司。
4、公示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22日。
5、联系电话:0412-****829。
附件:《**市DY(TDQS)-04****规划局部调整》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