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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社区岗贝村**村改造项目(宏岗片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社区岗贝村**村改造项目(宏岗片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市****社区岗贝村**村改造项目(宏岗片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建设3条道路,具体如下: 规划二路:大致呈东西走向,设计范围起点于在建东鹏大道,终点处与现状笔村大道相接,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30m,总长度814m; 规划三路:大致呈南北走向,设计范围起点于规划四路,终点处与规划二路道相接,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20km/h,道路红线宽度26m,总长度248.65m; 规划四路:大致呈南北走向,设计范围起点于在建东鹏大道,与规划二路相交后,终点处为S2 K0+666.56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道路红线宽度20m,总长度658.35m。 最大给水管径为DN400mm、最大排水管径为DN1650mm、边坡防护高度最高约为8m。 所****政府批复为准。 本项目存在分期开发可能,如发包人需终止本项目或规模缩小、大幅调减工程量的,发包人均按监理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不另行给予监理人任何补偿,具体计算办法详见合同有关约定。如项目取消或部分取消实施,监理人不得以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发包人予以任何补偿。【详见合同相关约定】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施工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算、结算审核,进度款、变更、签证审核等造价管理;竣工图审核、验收备案、资料报送、形象进度工程量审核等全过程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在整个监理服务期内,定期组织、主持现场工程协调会议,负责协调各承包人的配合穿插施工安排。(详见合同相关约定)。 |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项****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6.224571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离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即2026年5月-2026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确保投标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次干路。 注:(1)**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即2026年5月-2026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专业人士,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3.11其他要求:/标书代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即2026年5月-2026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专业人士,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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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www.****.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8-06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6 10: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6 10: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6 10:30:00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2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标书代写 |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开创大道2507****中心2号楼6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汪工 | 联系电话 | 153****97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黎婷婷 | 联系电话 | 020-****2291-878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开发区建****办公室(**市**区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1641,020-****1336,020-****2206,020-****124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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