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 | ||
| 工程名称 | 光华路79号“三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址 | **市**区光华街道光华路79号 | ||
| 建设规模 | 1栋30层住宅楼(2层商业裙楼),部分为25层商业楼(4层裙楼),2栋30层住宅楼(2层商业裙楼),1栋30层住宅楼,1栋31层住宅楼(局部30层),1座1层公变电房,1层地下室,围墙。总建筑面积为168262.53㎡,包括商业15559.96㎡,住宅122981.8㎡(含保障性住房面积1249.74㎡),开闭所39.67㎡,配电所592.94㎡,物业管理用房336.12㎡(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294.27㎡,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41.85㎡),消控中心21.59㎡,文体服务设施用房277.62㎡,养老服务用房214.84㎡,公共活动架空层1796.73㎡,地下空间26441.26㎡。围墙长度470.28m。计容建筑面积为140101.56㎡(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24526.47㎡,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5575.09㎡),容积率:4.50(其中,住宅容积率4.0,零售商业容积率0.5),建筑密度:24.96%(其中塔楼建筑密度17.06%)。地下室人防区域面积8008.14㎡。 | 合同价格 | 42371.0651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市****公司 | ||
| 设计单位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林思远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黄彬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叶慈健,陈杰锋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郑俊义 | 总监理工程师 | 李贤聪 |
| 合同工期 | 2026-05-18 ~ 2029-05-18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汕金质安登[2026]26号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